依據日本電氣新聞本(2021)年8月10日報導,日本環境省同意在地熱業者證明並無其他發電業者或溫泉業者利用相同地熱儲集層之條件下,放寬開採地熱資源之井口數及井口間隔距離限制,藉此減少環境汙染,並加速地熱資源開發。
日本第6次能源基本計畫草案中強調地熱發電為少數可穩定發電之再生能源,將強化開發地熱發電,做為未來基載電源,並以2030年地熱發電設施數量倍增為目標。本次放寬開採地熱資源相關規範,即為相關因應政策之一環。
過去因難正確掌握地層構造,為避免地熱發電業者與溫泉業者產生糾紛,日本政府乃制定「保護溫泉資源之相關指導方針」,限制地熱開採設施之井口間隔距離及井口數。惟隨近年地底探勘技術進步,證明單一地熱儲集層無其他業者利用並非不可行,似已無為避免業者間糾紛限制地熱開採設施井口數及井口間隔距離之必要,故環境省同意在地熱業者證明並無其他發電業者或溫泉業者利用相同地熱儲集層之條件下,放寬相關規範。
日本環境省表示,倘放寬上述規範,則地熱發電業者可根據地熱儲集層之資源量,決定地熱開採設施最適井口數,配合放寬井口間隔距離規範,可將開發設施面積最小化,可望減少開發地熱資源對環境之影響。
另為減少溫泉業者與地熱發電業者糾紛,環境省擬修改溫泉法相關指導方針,促使地熱發電業者設置第三者協議會,與溫泉業者在開發期間能持續進行溝通;
同時環境省亦將制定指導方針鼓勵地熱業者活用修訂版「地球溫暖化對策推進法」之「再生能源促進區域」制度。該制度係由市町村之行政機關、發電業者及地方居民等共同組成協議會,討論建造再生能源發電設施可兼顧安全性及經濟性之地區,在獲得鄰近居民事前同意後,指定「再生能源促進區域」。發電業者倘獲市町村許可,在「促進區域」內投資再生能源發電設施,可在市町村單一窗口 (One Stop)辦理相關行政程序,並可省略部分環評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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